为做好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方案涵盖多方面内容:在组织管理上,明确学校、学院及复试小组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复试分数线按不同专业和专项计划划分,采用差额复试,比例不少于 120%。复试方式为现场与网络远程结合,3 月 25 日至 4 月 28 日进行,含多环节。调剂工作 4 月 8 日开始,规定多项原则。录取按一志愿、调剂顺序,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 7 日。明确加分政策、纪律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投诉申诉。附件对复试方式、资格审核检查、内容、成绩要求、准备及程序等作详
为做好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统一领导、监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三)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专业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1.体育(045200):总分324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
(二)除上述9个专业以外,其他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础要求》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总分在本年度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分。
(四)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人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具体要求以学院公布为准。
(一)在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要求基础上,制定原则如下:
2.初试成绩符合调出、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所有向学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均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和材料造假或不符合有关政策,将按规定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研究生部、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研究生部电话,纪检监察部门电话),对考生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相关的单位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与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其中建筑与艺术学院、临床医学院、体育与健康工程学院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其余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做在线复试,原则上面试小组使用集中复试模式、线下评分,考生使用二机位。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未经公示的,不能参加复试。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交资格审核检查所需的各项材料。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三)复试资格审核检查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核检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应认真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学历、学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1.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专业课在线测试。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调剂)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计入复试成绩。
1.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与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3)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和有关要求到报考学院报到,交验复试通知中要求携带的材料。
2.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参加相关科目的笔试。
5.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将试卷等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其它复试材料各学院应存档保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