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网讯(全媒体记者谢红艳 通讯员邹崇高)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逐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与抗体检测费用,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按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要求,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最高限价调整为132元/次,抗体检测限价调整为40元/项,5月16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后,我市核酸、抗体检测最高限价相比4月底确定的180元/次、50元/项价格分别下调48元/次、10元/项。
据了解,5月6日我市已将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新冠病毒抗体检验测试的项目临时纳入医保目录,按乙类支付。具体支付政策是:参保人员住院进行核酸、抗体检测,由参保人员先行自付10%,剩余部分再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做报销(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在市一医为80%、市中医医院为85%、市妇幼保健院与市三医及市精神卫生中心为90%、市内其他医疗机构为95%;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在市一医为65%、市中医医院为75%、市妇幼保健院与市三医及市精神卫生中心为80%、市内其他医疗机构为90%);门诊进行核酸、抗体检测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