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本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获悉,上海新三星给排水设备有限公司4·23硫化氢中毒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4月23日,在军港公路15号西侧污水泵站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50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相关的单位包括上海新三星给排水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涉事泵站为“祝桥镇污水治理二期工程”配套建设泵站,由新三星公司制造、安装、调试。2020年12月竣工验收后,该泵站移交祝桥镇人民政府,日常管理由祝桥镇城建中心负责。2024年4月上旬,泵站发生故障。祝桥镇城建中心主任朱某清联系对接落实泵站维修事宜。值得一提的是,祝桥镇城建中心、新三星公司未就该泵站维修事宜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仅通过个人进行了维修业务对接。
经查明,4月23日上午9时55分许,新三星公司修东西的人葛某琪、梁某伟依据公司安排抵达泵站,两人在地面检查、维修泵站控制柜及电气设备。10时32分许,吴某明抵达现场,对接现场维修工作。12时21分许,三人在现场用完午饭后,吴某明离开。13时13分许,葛某琪开始步入泵站污水井内做维修作业。期间多次上下,14时53分许,葛某琪最后一次下井。14时58分许,在地面作业的梁某伟发现情况不对后下井救援,后两人未再上到地面。16时起,新三星公司、吴某明多次联系二人未果。17时55分许,吴某明赶到泵站现场,发现车辆、手机等都在,但未找到二人,随即拨打了110报警。应急等部门到场后,迅速组织并且开展现场搜救。19时37分、20时04分,梁某伟、葛某琪二人先后被消防救援人员从泵站污水井底部救起,经120医务人员现场判断,均已无生命体征。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指出,葛某琪、梁某伟在检查维修好地面控制柜电气故障后,因井内水泵电缆线缠绕卡在井下,葛某琪在未进行下井作业报批、未进行通风和有毒有害化学气体检测、未穿戴有效个体防护装备情况下,通过爬梯下到维修平台下方整理水泵电缆线,硫化氢中毒后昏迷倒在井内死亡。梁某伟不具备井下应急救援知识能力、缺少有效防护,盲目下井施救,吸入硫化氢中毒后昏迷倒在井内死亡,导致事故发生。
此外,新三星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新三星公司主要负责人陈某孝履职不到位,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维修作业人员擅自下井作业,盲目施救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同时对责任人员及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有2人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其中新三星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要负责人陈某孝,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祝桥镇城建中心主任朱某清,未就泵站维修作业与新三星公司签订合同、协议,将泵站维修作业委托给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的黄某平等个人进行对接、管理,未按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制止修东西的人擅自下井的违规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此外,新三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陆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