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和新疆生产建造兵团商场监督办理局(厅、委),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施行商场监管科学技术创新基地建造工程,根据《国家商场监管要点实验室办理暂行方法》《国家商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办理暂行方法》(以下总称《方法》)和《商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要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命名的告诉》(国市监科财函〔2024〕377号)要求,经安排申报、方式检查、会集评定、现场核对、归纳证明、公示等程序,现同意建造“家具健康与智能化质量安全”等40个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要点实验室(以下简称要点实验室)和“高端配备不损伤原有设备的检测”等20个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要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依照《办理方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拟定建造规划使命书,执行相关保证条件和支撑办法,仔细做好要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建造作业。建造周期内完结建造使命并经过检验的,进入要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正式运转序列。